2012年2月15日 星期三

臺北市立懷生國民中學反霸凌專區


什麼是霸凌
霸凌(bully)是國際專有名詞,國外的研究有其嚴謹的定義,
學生間的暴力鬥毆行為並不一定就是霸凌,
簡言之,霸凌行為應具備四個要件:
    ()「學生之間相對勢力(權力、地位)不對等」。
    ()「欺凌行為長期反覆不斷」。
    ()「具有故意傷害意圖」。
    ()「造成生理或心理上侵犯的結果」。
霸凌之類型
()肢體霸凌:毆打身體、搶奪財物…。
    ()關係霸凌:排擠孤立、操弄人際…。
    ()語言霸凌:出言恐嚇、嘲笑污辱…。
    ()網路霸凌:散佈謠言或不雅照片…。
    ()反擊霸凌:受凌反擊、「蝦米抗魚」…。
    ()性霸凌 :性侵害、性騷擾…。
你可以怎麼做
(一)打學校申訴專線:27215078分機24
(二)E-mail申訴:0928532836@yahoo.com.tw
(三)通知各導師、輔導老師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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